成都市温江区金马中心幼儿园(成都市温江区金马第三幼儿园)根据实际需要,现将
成都市温江区金马中心幼儿园(成都市温江区金马第三幼儿园)根据实际需要,现将启动“成都市温江区金马中心幼儿园(金马第三幼儿园)环境改造”项目,本项目以比选方式选择成交公司一家,特邀请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公司参加比选。
一、比选须知
1.比选项目名称:“成都市温江区金马中心幼儿园(金马第三幼儿园)环境改造”项目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31日——9月4日
3.比选时间:2023年9月5日下午14:00
4.比选会地点:成都市温江区金马中心幼儿园(成都市温江区温泉大道366号)会议室
5.比选报价:投标方在比选报价前应实地考察并就项目相关要求进行洽谈,然后再根据实际做项目报价,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315000(叁拾壹万伍仟元整)超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6.项目完成期限及费用的支付:按照合同约定工期为一个月。成都市温江区金马中心幼儿园(金马第三幼儿园)付款前,施工方应先出具符合成都市温江区金马中心幼儿园(金马第三幼儿园)财经管理要求的正式发票。
二、比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比选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有对应资质。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比选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www.ccgp.gov.cn)等果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比选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五、供应商服务内容和要求
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供《成都市温江区金马中心幼儿园(金马第三幼儿园)环境改造》项目详细报价(价格、项目及其他资料),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比选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晓红 电话:13550001291
七、比选程序和评分标准
1.本次比选采用低价中标的方式。采购人将按照符合项目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中选单位。
2.由采购人的园务会成员组成评选小组确定价位最低的成交供应商。
3.会议结束后,采购人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4.中选方拟定采购合同草案,在采购人修改并经采购人律师出具审核意见后双方签订合同。
八、响应文件要求;
1.授权委托书(经手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的,不提交);
2.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3.供应商应提供采购人相关资质证照的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均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鲜章)。
成都市温江区金马中心幼儿园(金马第三幼儿园)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