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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木比选邀请公告

成都市温江区金马中心幼儿园(金马第三幼儿园)根据实际需要,现将启动“成都市温江区金马中心幼儿园(金马第三幼儿园)积木采购”项目,本采购项目以比选方式选择成交公司一家,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公司参加比选。

一、比选须知

1、比选项目名称:“成都市温江区金马中心幼儿园(金马第三幼儿园)积木采购”项目

2报名时间2023年8月13——8月17日

3、比选时间:2023年8月18日上午10:00

4、比选会地点:成都市温江区金马中心幼儿园(成都市温江区温泉大道366号)会议室

5、比选报价:供应商在比选报价前应就项目相关要求进行洽谈,然后再根据实际做项目报价,本项目控制价为人民币42000元(肆万贰仟元整)超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6、项目完成期限及费用的支付:按照合同约定。采购人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先出具符合采购人财经管理要求的正式发票。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体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单位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本项目不接受个人、或联合体参加比选。

、比选费用

无论供应商是否被选中,应自行承担参加比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服务内容和要求

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人提供“成都市温江区金马中心幼儿园(金马第三幼儿园)积木”采购项目详细报价(价格、服务项目及相应报价资料),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比选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美伶       电话:028-82758533

、比选程序和评分标准

1、本次比选采用低价中标的方式。采购人将按照符合项目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中选单位。

2、由采购人的园务会成员组成评选小组,择优选择中选单位。确定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报价最低的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确定报价第二低的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

3、会议结束后,采购人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4、中选方拟定采购合同草案,在采购人修改并经采购人律师出具审核意见后双方签订合同。

、响应文件要求

1、授权委托书(经手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的,不提交);

2、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3、供应商应提供采购人相关资质证照的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均应加盖供应商的公章(鲜章)。

         

     成都市温江区金马中心幼儿园(金马第三幼儿园)

                2023年8月12日